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哪一方所有根据情况而定: 1、以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然产权办公室以一方名义,但仍属于夫妻双方争议的房屋,由一方婚前租赁,婚后以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书以一方名义办理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双方不能就单位福利分房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 3、父母购买的房屋允许夫妻居住,可视为个人赠与子女或夫妻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