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含缓刑)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