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债务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债务的含义和从债务与主债务之间的关系。从债务与主债务紧密相关,从债务不随主债务转移而转移,但有的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不随主债务转移而转移。同时,文章还提到了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的联系和从债务的成立和无效对主债务的影响。最后,文章指出债务人转移义务时,其从债务也会随之转移,但有些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不随主债务转移而转移。 法律分析 债务的含义是指自主债务派生出来的与主债务紧密相关的其他债务,例如利息。有的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这些从债务不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 二、从债务与主债务之间的关系 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因此,一般来说,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从债务不成立和无效,并不影响主债务的存在和无效。但对此亦应作具体分析。如违约金的债务是双务合同中的从债务,与主债务之间并无对价关系,因此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损害赔偿债务,系双务合同一 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后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与主债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因此,可以就损害赔偿债务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其从债务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比如,为了实现债权而设定的抵押权、质权等权利以及主债务的利息等从债务,都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给新的债务人承担。但是,有的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这些从债务不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 结语 总结:债务的含义与主债务紧密相关,从债务不随主债务转移而转移,但有的从债务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不随主债务转移而转移。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联系在一起,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同时,债务人转移义务时,其从债务也随着主债务转移而转移,但有的从债务不随主债务转移而转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t第四百二十九条\t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t第四百二十七条\t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二十一条\t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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