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1月11日0时(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