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保险费取费率 |
释义 | 工程保险保费的计算方式: 1、分别计算 (1)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 (2)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 (3)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 (4)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 (5)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2、一揽子计算 (1)对以上①、③、④、⑤项分别测算保险费之后,再相对于物质损失的总保险金额倒算出一个总的工期一次性费率。目前在工程保险中,大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2)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为转移风险取得保险保障而应付出的代价,亦是保险人承担保险。 (3)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服务而取得的报酬。纯保费是保费的主要部分,用以建立保险赔偿与给付基金,是保险费的最低界限,根据对保险标的未来保险损失的预测(期望值及一定的安全附加)而确定。 (4)加保费用于保险人的经营管理开支和预期利润,包括职工工资、业务费用、管理费用、中介费用、宣传费用、税金、利润等。 一、社会保险费分担方式 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 1、费率等比分担制; 2、费率差别分担制; 3、费率等比累进制。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 参保单位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到自身开户银行缴纳; 2、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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