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是指在所犯之罪应适用条文的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较轻的刑种和较短的刑期。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预备犯、从犯、未遂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犯罪以后自首的等情形。 法律客观: 《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