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招标投标合同纠纷问题怎么办? |
释义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民事诉讼开庭可以委托别人去么 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活动。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诉讼行为的人称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2、代理事项及权限一般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决定。 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几种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律师。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可以是律师工作机构如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3、有关的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名称、一定数量成员、经费来源、办事机构、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艺工作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宗教团体。社会团体不是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而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为保护其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单位中推荐一人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但被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当事人同意和授权。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有权委托律师为被害人的刑事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害人的监护人和亲友。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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