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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关于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
    依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的期间,如果严格的遵守监狱的规定,有明显的悔改并且接受改造的时候变现十分良好或者是存在有立功表现的话,可以申请减刑。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话,可以申请减刑:
    1、罪犯提供犯罪分子的信息,阻止了一场重大案件的发生;
    2、罪犯在服刑期间检举了其他犯罪分子的活动,经过警方查证之后,其检举的情况属实;
    3、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贡献;
    4、罪犯在监狱的日常改造或者是劳动过程中,不顾危险挽救了他人的生命;
    5、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时候,变现十分突出,有着很大的贡献;
    申请减刑之后,罪犯实际的服刑期限不可以少于下列所示:
    1、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其服刑的期限不可以少于法院判决的一半;
    2、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的,其服刑的期限不可以少于13年;
    3、被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刑期满之后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其服刑的期限不可以少于25年。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减刑的期限以及幅度有下列的规定:
    1、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期的过程中,如果存在立功表现或者是悔改态度良好的话,一次申请减刑最多不可超过一年;
    如果悔改态度良好并且还有立功变现,或者是存在着重大的立功表现的话,一次申请减刑最多不可超过两年;
    如果是依法被判处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的罪犯话,如果存在立功表现或者是悔改态度良好的话,一次申请减刑最多不可超过两年;
    如果悔改态度良好并且还有立功变现,或者是存在着重大的立功表现的话,一次申请减刑最多不可超过三年。
    2、如果是被依法判处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的话,需要在服刑一年半之后才可以有资格申请减刑;
    两次申请减刑的期限需要间隔一年以上;
    如果是被依法判处超过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的话,如果减刑2-3年的话,再次申请减刑的时间应该间隔两年以上。
    3、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想要申请减刑的话,需要存在立功表现或者是悔改态度良好,并且需要执行服刑2年之后才可以申请;
    如果存在立功表现或者是悔改态度良好的话,可以减刑为18-20年的有期徒刑;
    如果存在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可以减刑为13-18年的有期徒刑;
    如果罪犯想要申请减刑的话,首先需要良好的表现以及积极的参加改造。
    罪犯可以在家人来探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要申请减刑的想法和他们商量一下,让家属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答辩以及申请。
    当然前提必须是罪犯积极参加改造,悔改意识强烈,有着良好的表现。
    相关内容:
    刑事和解程序是什么样的?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
    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关于刑事和解撤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应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进行。也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只能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学者认为,以上观点均过于保守。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
    法律规定什么是特大刑事案件?
    关于法律规定什么是特大刑事案件?的法律问题,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特大刑事案件?
    1、法律规定特大刑事案件有: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二、刑事案件如何划分程度大小
    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特大刑事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
    1、标的额的大小。
    涉及到的财物额是否重大。
    2、影响力。
    影响力是否重大。
    3、双方人数多少。
    涉案人数是否众多来区分。
    可以从刑事案件的金额、案件发生后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力等来判断刑事案件是属于一般的刑事案件,还是重大、特大刑事案件。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刑事案件在进行发疯的时候,应当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影响力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多少来判断是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比如说对社会影响非常大的非常恶劣的案件,那么是属于特大的刑事类型的案件,这类型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暴力型的案件,有强奸罪,还有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人死亡罪的。
    相关内容: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132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
    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所谓确已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凡犯罪行为人具有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就不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只是从刑事案件的总体上作出的原则性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至于具体到某个刑事案件是否应当立案,还必须结合《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确定。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刑事诉讼中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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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4: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