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使用其他车辆行驶证扣12分。 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车的行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行驶证,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灶含仿千以上五千以下罚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宽嫌擅自改变机动慎铅手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老哪、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激圆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隐纤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