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养老保险计算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后有四部分组成: 1、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是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3、过度性养老金:以被保险人1992年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998年6月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待退休时再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4、综合性补贴:按本市现有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生活补贴及过度性补贴。 一、养老保险制度分类 1、储金型养老保险 储金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一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以新加坡、智利等国家为代表,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或公积金账户。 2、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3、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因此也可称为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 4、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 5、混合型养老保险 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的国家,如今大多已经或正在向一种混合型制度转轨。即福利型养老保险与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同时并存,共同构成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英国与加拿大就是这种。 二、社会养老保险主要特点 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由于其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所以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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