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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释义
    只要符合不当得利的定义构成要件就属于不当得利,无法一一穷尽。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行为有哪些?
    只要符合不当得利的定义构成要件就属于不当得利,无法一一穷尽。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二)他方受有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三)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当得利中哪些要追加金额?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
    1、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毁损后存在代位物的,应返还原物的代位物。
    2、所受利益依其性质不能返还的,应返还其价值。
    3、受益人的善恶意对返还利益范围的影响。
    4、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国家对其予以收缴,而不是返还给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意思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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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