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根据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能力、案件性质、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能力、案件性质、影响等因素,确定保证金数额和担保人数目,还可以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担保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的,应当依据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能力、案件性质、影响等因素,根据情况确定保证金数额和担保人数目,还可以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担保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当依据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能力、案件性质、影响等因素,根据情况确定保证金数额和担保人数目,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家属、单位或者其他有关组织。” 因此,被取保候审人的保证金数额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后由公安机关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