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
释义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中国刑法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 1、构成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3、战时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判几年 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指挥人员带头遗弃的;煽动他人遗弃的;战时遗弃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三、军事检察院直接受理哪些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 军事检察院直接受理下列案件: 1、擅自、玩忽军事职守案。 2、指使部属违反职责案。 3、违令作战消极案。 4、拒不救援友邻部队案。 5、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案。 6、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案。 7、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案。 8、虐待部属案。 9、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案。 10、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军事检察院受理的时候,经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决定,可以由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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