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和离婚证的补办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结婚证离婚证丢失,补办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书。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补办,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补办流程为初审、受理、审查、发证,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补办费用为9元/对。 法律分析 结婚证离婚证丢了补办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5、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结婚证离婚证丢了补办所需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照片:补领结婚证3张大2寸近期彩色合影,补领离婚证当事人各2张2寸近期彩色单人照; 3、军人补领《结(离)婚证》,应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本人持证明、军人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 4、原发证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结婚证离婚证丢了补办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结婚证离婚证补办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结婚证离婚证补办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9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结语 结婚证离婚证丢失补办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军人还需提供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补办流程包括初审、受理、审查和发证,办结时间为1个工作日。根据相关规定,补办费用为9元/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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