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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双方之间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一、房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如果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证及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若离婚后卖房,当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二、男女双方婚前房产过户怎么办理
    夫妻婚前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三、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妻子名下手续费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可分为两种情况:
    1、婚姻存在期间
    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由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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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