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中标后不签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招标人不签订合同,中标人可对其进行书面催告,催告后仍然不签订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 一、投标保证金多久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且不管是否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方都需要将之前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未中标者发现招标方与其他的投标人签署了中标合同,但没有按照规定退还保证金的,可以催促其退还。 二、中标通知书最晚发出时间 确定中标人后通常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限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三、发包方与联合体合同怎么签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招标人与中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合同,是属于三方协议的共同合同。由于联合体不是法人单位,如果联合体中标,那么联合体各方就是一个投标人。在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出具联合体协议注明双方的分工职责,同时,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对招标人承担责任。比如,招标人甲就某项建筑装修工程进行招标,乙和丙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中标,在联合体协议中,乙方负责建筑立面装饰物制作安装工程,丙方负责装饰物及墙面的涂料工程,如果乙方负责的立面装饰有问题,招标人甲是可以找丙负责的,丙不应该推诿。同样,不管乙与丙方对工程交接、质量标准、施工工序范围责任等在联合体协议中有任何的约定,招标人甲都可以找乙、丙中的任何一人解决,且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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