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到法院传票一般是不会坐牢的。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