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
释义 | 居民代表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带头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2、密切联系村民,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正确履行村民代表职责。 4、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维护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5、积极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村民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6、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7、向村民报告村民代表会议情况. 8、积极宣传、教育村民,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居民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提出提议权。居民代表可以单独或与其他居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并报送居民议事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二)监督权。(1)居民代表有权监督社区工作;(2)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3)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严重失误或失职,有权提出质询。 (三)表决权。居民代表在居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或决议时,有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的权利。 (四)反映意见和建议权。居民代表有权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居民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居民代表是小区内住户进行民主选举选出的代表人员,住户一般按楼栋或其他条件分成不同小组,然后由组长组织组员不记名投票进行选举。居民代表存在的意义是简化社区内会议的流程,并在不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进行意见采纳与协商等工作,居民代表的职责是: (1)负责收集本小组组员的意见,进行归纳记录后,在社区会议上提出; (2)在社区会议上认真倾听其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并如实记录; (3)在会议总结阶段,记录讨论结果,并将会议结果如实向本小组居民进行传达; (4)积极参与社区规章制度的建设,同时在年底总结工作中对财务收支明细有一定的了解; (5)有较强的责任心,在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事务面前不轻易妥协。 法律依据: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一条 居民代表应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居民担任。其中在职党员、在职人员或专职人员一般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本居委会建立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居委会应按照民情责任区的原则,确定居民代表所联系的户。居民代表应经常与联系户保持沟通,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联系户的意见、建议。 居民代表遇到重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多数联系户的意见做出选择。 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以书面征求户意见方式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内认真征求小组居民的意见或去所代表的居民家庭户落实书面征求意见发放和回收工作。 居民代表应随时掌握联系户变更的情况,并把居民户变动的情况和居民代表联系户清册变更的情况及时告知居委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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