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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征地报批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征收土地程序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一、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
    1、市国土局在收到征收土地省批准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代表市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征收街道集体所有土地的,在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予以公告。
    2、征地工作依法履行征地报批前听证告知确认程序。征地告知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3、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地,不得阻挠。
    4、市国土局及其分局要会同征地有关单位将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完毕。
    二、征地补偿协议是和谁签订征地程序及流程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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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