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那么其申请的手续是需要先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而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接着仲裁庭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而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法律要求制作相应的仲裁书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