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罪是否与未婚同居有关? |
释义 | 同居关系认定对于重婚罪很关键,如果男女双方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则应认定为同居关系。构成重婚罪需要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客体要件,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未登记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等情况。同居关系的认定在重婚罪中很重要:如果男女双方未经登记,却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同居关系。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了重婚罪。 构成重婚罪有以下条件: 1.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 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4. 客体要件: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包括: 1. 有配偶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 2.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 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 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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