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庆失业保险领取如下: 一、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二、领取材料 1、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加盖单位印章); 2、终止、解除、开除、除名或辞退原件(非本人意愿离职); 3、劳动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4、免冠一寸彩照2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8、1986年10月1日(以招工招干时间或派遣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第一次失业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失业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