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扣押车辆取回流程如下: 1、因财产保全而被法院扣押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与保全申请人协商,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扣押,由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将车取回。 2、在法院执行中被法院扣押的,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将车取回,或主动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将车取回。 车辆扣押时,车辆保管应注意的问题有: 1、如案件复杂,处理时间较长,所扣车辆不应露天保管,防止时间长,车辆部件经风吹日晒雨淋造成锈蚀,应停放于车库内保管。 2、如冬季扣押车辆,应放清发动机水箱中的冷却水,防止机体在严寒中冻列造成损失。 3、注意防火防盗,张贴封条,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案件承办人应对查封扣押的车辆指定专人保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扣车辆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保养,有关费用在结案时一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