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买或贷款购买的房屋,以及婚后房屋证上增加配偶名字的房产;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则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出全款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房产情况比较特殊。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则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则所还的贷款本金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婚后一方的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该子女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关于房产的情况较为特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