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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遭遇劳动合同困境,企业责任何在?
释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应当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来建立。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在一个月内补充订立。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未包含法定必备条款或未交付给劳动者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中企业拖欠工资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中,如果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首先,劳动者可以与企业进行沟通,明确工资拖欠的原因,并要求企业尽快支付。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和合同等文件。劳动监察部门将会介入调查,并督促企业支付工资。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害者,组织维权行动,通过舆论压力迫使企业履行支付义务。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文件,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的建立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的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未交付劳动者劳动合同文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如果劳动者因此遭受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面对企业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多种维权措施,包括与企业沟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并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以及组织维权行动。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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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9: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