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子公司与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子公司一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若资不抵债的,则由母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分公司应当以总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债务。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1、设立方式不同;2、法律地位不同;3、受控制方式不同;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二、分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吗所有的已用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 在分公司注销之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因此分公司的注销并不会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法人主体公司追偿债权,所以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报税的。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因为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所以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是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也就是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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