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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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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9 13: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