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立户,指立户口或分户口,年满法定年龄,独立生产生活,申请自立一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 解除婚姻关系 ,终止夫妻间 权利和义务 的法律行为。终止夫妻关系意味着夫妻双方恢复单身,所以离婚后女方是可以立户的。 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