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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过户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
释义
    对于一些被拆迁的住户,我国统一安排了安置房,但是购买安置房时也需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安置房土地转让金如何计算呢?
    一、安置房土地转让金如何计算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拆迁安置房转让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经过律师耐心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安置房土地转让金如何计算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了,其中需的时候注意的是,大家在计算土地转让金之前,一定要清除自己的安置房购买情况。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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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