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停车场车辆被扎破,管理人是否有责任?
释义
    停车场车被扎破管理人有责任,前提是停车场是收费的,此时车主可以要求管理人进行赔偿。若是免费停车场,没有人看管的,则管理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地下停车场车被水淹了由谁负责
    地下停车场车被水淹了由保险公司和物业负责。法律规定,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由于物业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物业若是未尽到此义务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停车场归什么部门管理
    停车场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根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第七条 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民法典无因管理人是否有留置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企业之间的留置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与管理事务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无因管理中不能留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否需要特定人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因此无因管理不需要特定人,任何人都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人才可以成为,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人,不可以成为管理人。
    申请停车场需要什么手续
    申办停车场许可证程序:1.有停车需求并有场地条件的单位,向当地交警部门提出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的申请,领取《机动车停车场审批表》。2.申办单位按照审批表的项目逐栏填写,绘制平面示意图,加盖公章后,返回区交警部门。3.区交警部门接到申请审批表后,应立即到现场实地踏查、规划和认定,并提出意见上报市交警部门。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应立即退回并说明原因。4.市交警部门将参照全市停车场的总体规划和当地的流量情况,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确认该停车场的泊位数量、停车方式和停车时间。通知申办单位按照审批要求施划泊位标线,设立停车场标志,同时到城管局办理相应的占道手续。5.由市、区交警部门共同验收后,发放《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应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许可证》每年进行一次审验经营性停车场开办申请所需资料: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用合同书、土地红线图、物业委托管理合同;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3、《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4、《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5、《停车场验收意见书》;6、《经营性停车场开办申请表》,《停车场管理单位信息采集表》,申办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7、停车场责任人任命书,须单位法人签名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授权谁办理),法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8、停车场专业巡查人员登记备案表、巡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及着统一制服一寸彩照一张。开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到物价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停车场现场进行勘验,对停车场的出入口、泊位设置及场内交通组织等核查,并出具《市区停车场现场勘验意见书》。经营者可以就近向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申请现场勘验办理费用都不高,就是正常的办证费用,具体可咨询当地办理部门。
    
     该内容由 于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5: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