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三年正常坐几年 |
释义 | 判刑三年正常需要坐三年牢。判刑三年若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减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刑三年最少服刑一年半。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服刑期间悔罪态度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教育改造的是可以减刑的,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就应当减刑,减刑须经法定程序。所以罪犯被判刑后,依照正常情况,都可以减刑的。此处的正常情况,即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即使无立功的,使其在监狱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有良好的悔罪态度,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决心改正的,也是可以减刑的。罪犯被关进监狱了还捣乱生事,不能正确看待所犯罪行,没有悔罪表现的,此为非正常情况,判多少年罪犯就坐满几年牢,甚至发生严重情形还可能加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判刑三年能办监外执行吗 判刑三年不一定可以监外执行,这是由于不能仅从判刑的情形判断是否可以监外执行。如果被判刑三年的犯罪分子,同时患了需要被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或者是该犯罪分子怀孕了,那么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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