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村房屋买卖 目前没有过户登记,只是对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或 集体建设用地 进行登记确权,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 人变更登记即可。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 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