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有媒体报道称“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处置,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章,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这是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缴费周期。购墓者在签订墓地使用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护墓费的缴纳周期、价格以及各自的责任作出明确规章,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置。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六条规章,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也规章“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