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犯逃税罪要坐牢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9: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