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外埠户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外埠户籍退休人员认证 凡属户籍为外埠的退休人员,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每月将参保退休人员数据库与公安部全国公民户籍信息库进行对接,对户籍注销的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停发处理。 2.沈阳市户籍退休人员认证 凡属沈阳市户籍的退休人员,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每月将参保退休人员数据库与市公安部门户籍信息库进行对接,对户籍注销的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停发处理。 3.沈阳市退休外地居住人员认证 凡沈阳退休,外省、市居住人员,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每年第二季度将会邮寄一张认证表,退休人员本人持认证表到当地社保机构进行网上认证,对未认证退休人员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将实行养老金停发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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