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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及申请的条例解释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及申请的条例解释是: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做出答复。申请人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的,省政府办公厅应当依法做出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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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2: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