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拒执罪,即为刑法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指的是对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裁定、判决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其具备履行能力且能够履行的条件下,拒绝履行,导致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规定: 针对法院的裁定或者判决,行为人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拒绝执行,导致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处罚;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针对单位犯前款罪的,除要对单位进行判处罚金外,还会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按照前款的规定给予相关的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