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新的证据超过6个月可以申请再审 |
释义 | 如果是刑事诉讼,没有限制,超过六个月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民事或者行政诉讼,超过六个月了则不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程序有哪些步骤: 1、认为原判错误,申请再审。 2、与原判无关,认为执行标的涉及案外人权利(所有权、担保物权等阻止标的物转让和支付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均可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3、与原判无关,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 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通俗地讲就是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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