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定要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
释义 | 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赁,238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270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330条规定的技术开发合同,342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民法典138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41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抵押合同,185条规定的抵押合同,210条规定的质押合同等等。 一、租赁合同的登记对合同的效力有什么影响 租订租赁合同后,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如果租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如果租房合同丢了,可以尝试联系房东,一般可以复印一份。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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