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可以撤案。刑拘可以撤案的条件: 1、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拘和行拘的区别如下: 1、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最严厉的处罚,属于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或制裁;刑事拘留在刑事案件中适用; 2、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5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是20天,期满释放,如果对拘留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4天,有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情况的最高期限为37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