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员工提前30天主动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只有在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不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等才支付补偿。 一、员工自愿离职补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主动离职的员工能拿到失业金吗 主动离职的员工是不能拿到失业金的。缴纳失业保险后,并不意味着离职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员工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被单位解雇、被迫辞职等。自己主动辞职的,按规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主动离职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主动离职不给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经劳动局通知后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