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2022年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包括缴纳满1年、被动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与缴纳年限有关,缴纳1年以上可领取3个月,5年以上每增加1年可多领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相关法律依据是《失业保险条例》。领取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分析 一、2022年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已缴满1年; 2、非本人意愿,被动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领取的标准与参保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缴纳年限越长,所能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就越长,具体标准为: 1、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在一年以上但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申领3个月的失业金。例如缴纳失业金满1年则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满2年则可以进去6个月的失业金。 2、失业保险缴纳年限在5年以上,未超过10年,从第五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多1年,都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金。 3、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年限更久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就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缴纳年限的不同,领取期限也有所区别。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就越长。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通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请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满足求职要求,以便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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