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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修期或缺陷责任期起始日
释义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期限
    1、从质量保证金的制度设计,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应当约定以缺陷责任期到期后返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此,从质量保证金的设立目的、规范要求分析,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应当以缺陷责任期为宜,同时发、承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对缺陷责任期进行约定,可以低于2年。
    2、合同未明确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最长缺陷责任期(2年)后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2)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3)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
    二、施工合同的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一)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尧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二)施工期承包人施工期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以此期限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
    (三)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起算,斯限视具体工程的性质和使用条件的不同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般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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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