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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学录取新生户籍怎么迁?
释义
    法律分析:
    需要新生持录取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普通高等学校在学校所在地办理新生集体户口落户手续时,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一、从200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必须盖学校公章,不再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新生持录取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学校所在地办理新生集体户口落户手续时,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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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