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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户员工生育津贴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
    1、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3、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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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