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其关系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根据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赔偿。但是,若保险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则该条款将影响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如被保险人所述颅内占位疾病属于免责条款内,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时被保险人需根据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约定或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按照被保险人的请求,对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或者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后的损失给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以明确、精细、合理的方式表述,被保险人容易理解,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3.《合同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在合同中规定的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免除债务人的违法行为或者恶意行为所引起的责任。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协商时,可以参考以上的法律依据进行维权。建议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以便在需要时及时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