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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哥哥去世了,有一所房子是继承父亲的哥哥结婚没有孩子的房产怎么分配?
释义
    法律分析:生前没有立遗嘱,去世后房产的分配方式:首先,应当确认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确认继承份额,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或存在法定情形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您好,我来咨询一下我弟弟去世的时候,有个房子是继承父亲的弟弟结婚没有孩子的房产怎么分配?
    生前没有立遗嘱,去世后房产的分配方式:首先,应当确认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确认继承份额,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或存在法定情形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哥哥去世,父亲再婚,继母有继承哥哥遗产的权利吗?
    继母的遗产继承具体有: 1、继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继承; 2、继母与他人有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办理继承; 3、若是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后妈的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与子女;若后妈未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无权继承后妈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想问一下父亲去世后的财产是如何分配的,哥哥,姐姐,
    父亲死后财产的分配如下:1、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进行分配;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想问一下父亲去世后财产如何分配,哥哥,姐姐,
    父亲死后财产的分配如下:1、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进行分配;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亲的房子,母亲,哥哥,妹妹,孙子怎么继承
    孙子继承房产的方式:1、爷爷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房产由孙子继承;2、爷爷与孙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3、在父亲死后,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房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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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