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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内哪些收入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
释义
    小区内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但这部分收入需要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剩余所得才属于业主共有。
    所谓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包括: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等收入。
    一、车位已满其他业主怎么办
    在小区内的车位设施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的住户,如果自身是本小区的业主,而一些刚需房的车位配比比较低,当小区车辆已经大过停车位后,可以
    向物业公司投诉撤走不是本小区入户的汽车。正常情况之下,小区物业可以拒绝停办非小区业主的车辆,为了保障自身小区内部人员的权益要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增强对于车辆的检查。在小区公共用地上所出现的停车位,都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资产,物业是无法擅自做主进行出租或者是出售的,而且经过出租出售的停车位,除了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之外,其他的盈利都是归于小区业主所共有。总之如果自己小区内的车位已满,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对于车辆进行调整或者是寻找其他可以停放汽车的地方,如果有空余停车位在办理专属的停车位。
    二、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合法吗
    收取的是停车费是合法的,但需要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标准。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
    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
    2、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
    三、小区绿化可以改车位吗
    不可以未经批准私自更改,小区的绿化带如果未经批准就改成停车位属于违法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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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5: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