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做房屋继承公证;
 2、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最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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