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造成影响需承担什么后果? |
释义 |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非法同居的当事人双方如果只是非法同居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如果一方在同居时有配偶的,或者是一方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进行了婚姻登记或没有和有配偶的一方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双方之间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承担刑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同居,届于它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的现实性,我们对非法同居中的弱者也应予以救助: 第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的单位的救助责任。上述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非法同居中的暴力等行为,我们不妨称其为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成员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劝阻和调解,不能以其属非法婚姻不受保护为由推诿责任。当事人也有权请求上述单位前来劝阻和调解。上述单位在调解过程中,还可指出非法同居的违法性,规劝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政法机关的救助责任。公安机关对待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当予以制止,并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人民法院对遗弃家庭成员的抚养、扶养、赡养案件要及时判决,并予以执行。构成犯罪的,受害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 非法同居怎么认定? 非法同居认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利益型的同居,即没有恋爱关系或动机的男女,出于利益或需要自愿公开住在一起; 2、恋爱型的同居,即恋爱中的男女公开住在一起; 3、试婚型的同居,即处于结婚前一阶段的男女,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处于婚前一周适与检验阶段,以决定是否正式结婚; 4、类似婚姻型的同居,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但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事实婚姻的全部要件,故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仍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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